【精品】工作方案汇编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为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XX〕260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各市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实施细则。各地要不断完善大病保险监管制度和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XX年完成大病保险工作试点,20xx年全省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初步建立城乡居民市级统筹的大病保险制度,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十二五”期间,逐步健全城乡居民统筹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无缝衔接;力争到“十二五”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支付比例逐步提高到不低于 70%;推动大病保险制度省级统筹。
三、工作任务
(一)界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对象和范围。
1、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除规定的不予支付的事项(由各市统一提出)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
(二)明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机制。
1、筹资标准。XX年筹资标准暂定为人均20-40元(招标时确定),根据试点情况适时调整;以后将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 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2、资金来源。大病保险资金主要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资金中提取,也可利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解决,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3、统筹层次和范围。开展大病保险首先实行城乡居民市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全省统筹,提高抗风险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
(三)确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统一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具体支付比例根据招标时测算结果确定,试点结束后视情况予以调整。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四)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方式。
1、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省医改办会商保监部门统一制定招标准入条件、统一制定合同范本。具体招标工作在省医改办指导下,由试点市招标选择一家商业保险公司,报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各市与保险公司签订承办合同。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补充保险等的地区,要做好衔接。
2、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招标机制,规范招标程序。招标主要包括人均保费、具体补偿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等内容。商业保险机构要依法投标。保险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原则不低于3年(试点期间暂定1年)。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损害参保(合)人权益的情况,合同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作,并依法追究责任。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参保(合)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和对超额结余及政策性亏损动态调整机制。
3、严格商业保险机构基本准入条件。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2)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3)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4)配备一定数量的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5)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4、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简化报销手续,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依规及时、合理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承办好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的健康保险产品。
(五)完善大病保险监管体系,明确部门监管职责。
1、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配合协同,切实保障参保(合)人权益。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 ……此处隐藏7105个字……提高教学质量。
针对上述教学各方面情况的分析,学校制定如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牢固树立质量意识
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组织干部教师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深入理解“接纳、包容、发展”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树立“教学为中心”、“质量是生命”的思想,使“面向全体、善待差异,促进每一个学生发展”的教育观形成共识。以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不断深化课程改革,确保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学常规管理
1、学校进一步研讨和修改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与奖惩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引导学校教研活动,使学校教研正常化、规范化、有效化。对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进行适当地奖惩,以激励教师规范高效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2、通过修改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对备课、作业、辅导、测试等日常教学行为做出详细的更加切实可行的规定,加强对各教学环节的严格考核,努力实现精细化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长效监控机制。随机抽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及时复备课,写课后反思及对后进生的辅导。
3、在加强质量监控的基础上,本学年重点加大对教学单元目标检测使用的监控力度。在单元教学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单元检测并及时写出书面质量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查缺补漏。
4、继续深化考试内容和评价方式改革。在考试内容方面,要增加实践性、综合性较强的题目;在评价方式上,要结合课程特点,积极探索多元评价方式。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能力水平
1、强化教师基本功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细致分析自身教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落实。要求老师们抓住区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与展示活动这一契机,通读一至六年级的全套教材,把握住知识间的内在联系,更好地落实学段的教学目标,深入理解教材,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使课堂教学更具有实效性。
(2)加强新任及兼职教师、在教学中存在困难较大教师的指导,尽快提高把握教材、设计教学的能力。通过干部组长对新任教师、在教学中存在困难较大教师定期听课和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间互相听课等形式,用课堂教学实例剖析、解决课堂中的实际问题,促使教师教学能力提高。
(3)通过骨干教师每学期做引领课、带徒弟等形式,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
(4)支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要求老师们充分利用资源,虚心向名师、教研员请教,抓住每次学习交流的机会,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四)加强校本教研,规范学科教研活动
1、广泛开展调研,了解教师教学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每次活动有主题,有准备,有反馈,提高校本教研的实效性。
2、继续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的作用、专家的指导作用,各学科继续加强集体教学研究。
总之,我们要牢固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对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不断完善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工作方案 篇8 一、考核目的
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班主任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引导和促使班主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班主任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老师续聘、奖惩及绩效工资中班主任津贴发放的依据。
二、考核方式
每月考核一次,一类班级以100分为基础分,二类班级每月以103分为基础分,三类班级每月以106分为基础分。按月累计班级文明分,每年级前2名为一等,发放班主任津贴200元;3-5名为二等,发放津贴100元;
三、考核细则
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计划、总结或学校布置的各项材料,每项扣5分。
2.每月检查一次《班主任手册》,没有正常使用和填写的扣2分。
3.没有按时上好班会课的每节扣2分。
4.不接受各项临时性班主任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
5.未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扣5分。
6.未在规定时间内制定班规和综合素质评估方案的扣5分。
7.没有进行教室布置的扣2分。
8.检查到仪容仪表不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
9.教室和清洁区卫生打扫不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破坏公共卫生环境的每人次扣2分。
10.学生迟到一人次扣1分,未带学生证进出学校每人次扣0.5分。
11.班级财务每月检查一次,有公物损坏情况视情节每次扣2-10分(总务处查)并进行赔偿。
12.学生认真对待考试,有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2分。
13.对教室和宿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或上报的扣2分,出现安全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处理的每次扣5分。学生未到校没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的每次扣2分,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30分。如班级积分特别低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扣除当月班主任费。
14.有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每次扣10分。
15.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等各项集体活动,如秩序混乱或效果差每次扣5分。如下雨未升旗,班主任未按时下班的每次扣5分。
16.不做和不认真做两操的每人次扣0.5分。
17.认真参加班主任例会并做好记录,迟到或无记录的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的扣5分。
18.自习课秩序混乱的每次扣2分。
19.组织学生在校用餐人数不足50﹪的扣5分。
20.学校其它各项制度规定的细则均为考核参照的标准。
四、奖励加分
1.班级学生团体比赛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6、5分,省级9、8、7分(个人以半折算,不累计计算)。
2.班级学生校内、校外突出好人好事加1-5分。
3.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如捐款、捐物等方面表现突出(全校前五名)加1-5分。
4.班主任参加与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各项比赛、竞赛及论文等方面获奖加分参照第一条。
5.以大局为重,积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并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加1-5分。
6.每周评为文明班加2分,主持升旗仪式加3分。
7.经广播站选用播出的稿件每篇加0.2分。
8.组织学生中午在校用餐人数达到100﹪的加10分,达到90﹪的加8分,达到80﹪的加6分,达到70﹪的加5分。
五、有下列行为者,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不参与年度评优
1.经查实有乱收费行为的。
2.学校布置各项收费不及时上交私自挪用的。
3.未经学校批准私自接收学生进班的。
六、学期结束
评优一、二类班级和三类班级按比例分配名额,按班级积分,从高到低,同时参考班级文化成绩、参照班主任7:40前到校情况统计进行评定。